公务员确认(公务员拟录用后还有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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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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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务员确认,公务员拟录用后还有什么流程?
1. 资格审查: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包括学历、年龄、工作经验等。
2. 笔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笔试,测试其基本知识和能力。
3. 面试:对通过笔试的申请人进行面试,测试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4. 考察:对通过面试的申请人进行考察,包括个人品德、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
5. 终审:综合考察结果,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6. 公示:公布最终录用人选名单。
7. 培训:对录用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岗位培训、政治理论学习等。
8. 任职:录用人员正式上岗,开始履行公务员职责。
不同招录单位的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招录公告和招聘单位的通知为准。
2. 公务员转正定级的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五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本人对试作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第七条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一)突破机构规格、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二)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三)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综合管理类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
在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前,其他类别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按照本规定办理。第九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新录用人员的任职定级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28日发布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人发[1997]33号)同时废止。
3. 如何确定公务员考试用哪张卷子?
看单位的级别,通常省级以上的单位就用A类试卷。地市级的用B类,在报名职位表里有单位的级别。
报考市县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职位的考生,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报考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职位的考生,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报考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职位和乡镇机关职位的考生,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 招考职位使用哪类试卷,招考简章职位表中会有明确标注。
4. 公考体检待确定是什么意思?
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情况做出体检结果。体检中如果发现不能确定疾病性质需要进一步检查确诊的,可由主检医生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其他辅助检查项 目,体检机构也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
经过体检难以给出明确结论,体检机构建议进一步检查的,不属于复检
5. 公务员登记归组织部哪个科管?
(一)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作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登记的审核、审批、备案工作。领导成员的公务员登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二) 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市(地)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市(地)级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干部人事部门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所在机关审核,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省级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干部人事部门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所在机关审核,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三) 中央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干部人事部门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并审核,所在机关审批后,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 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省级机关审核,中央垂直管理机关审批后,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省垂直管理机关审核,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6. 公务员调入公安局怎么授衔?
厅(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厅(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处(局)级正职为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处(局)级副职为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科(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科(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科员(警长)职为三级督至三级警司; 办事员(警员)职为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7. 公务员有关于录用孕妇的规定吗?
导读:近年来,我们考公的人数也是越来越多,很多人都开始选择报考公务员来实现自己人生的就业选择。但在这过程中,女性报考人员就难免会遇到一个问题:怀孕后会影响到自己日后的公务员录用吗?毕竟孕妇在现在的就业环境中,并不是一个特别好的对象。
很多孕妇在就业工作中就遇到了不少的歧视或者是区别对待的问题,很多孕妇是在上岸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的,就很害怕因为怀孕的问题而错失了录用的机会。那我国公务员的录用上有没有关于录用孕妇的规定呢?孕妈也能被录用吗?
在这里,答案是肯定的,我国一直都倡导女性职场就业的公平性,对于怀孕的女性来说,不仅仅是同样能够报考公务员,而且即便是怀孕了也不会影响到后续的录用情况。而这只是一个大体的原则问题,虽然孕妇在公务员就职中并不会受到影响,但却不排除一些特殊情况的存在。
就好比孕妇本人所报考的岗位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并不适合孕妇人群就职,那么哪怕是孕妇已经顺利通过了笔试部分,也有可能会出现无法录用的情况。事业单位在对待孕妇的时候,如果孕妇已经通过了考试、笔试和面试,面对条件符合的对象,针对其特殊情况,都会选择暂缓录用的方式。
所谓暂缓录用,也就是说在怀孕期间孕妈可以延迟到工作岗位报到,等到孕期结束之后在完成后续的报道工作。因为在用人单位的入职体检中,是有一个X光的项目的,但这个项目孕妇本人是做不了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孕妇即使是能够参加体检,报告也会因为缺少X光而无法判定合格。
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就会将这一个就业的名额暂时保留下来,等到孕妇生完宝宝之后,再去把入职体检报告补完,只要情况不出别的问题,用人单位一般都会让孕妈产后继续入职。而产后入职报到的时间,是需要根据不同单位以及孕妇的实际情况来相互协商的。
所以说,虽然孕妇在报考公务员和录用中会存在一些麻烦的特殊情况,只要个人的情况和报考岗位符合也会有被录用的可能。 因此,考上了的孕妈也不用为自己的录用问题担忧,非特殊情况事业单位是无法拒绝孕妇入职的,孕妈做好相关的入职工作后,就可以回家待产,生完宝宝再正式入职上班。
当然了,作为孕妇在报考公务员的时候,还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的:
1、具体的地区报考录用的情况,孕妇最好是能够事先了解清楚,因为每个地方的单位相关的规则是不一样的。所以,孕妇在报考之前一定要认真研读好招聘的公告,看有没有表示那些情况下是不录用孕妇女性的,亦或者可以直接打电话去招考单位去了解实际的具体情况。
2、对于自己怀孕的事实一定要提前告知,不要对自己的情况有所隐瞒。这主要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避免在体检的过程中安排到的X光检查对胎儿造成不良的伤害,另一方面也能让单位事先做好评估,以确定孕妇本人是否符合该岗位的就职条件。
最后,在小编的身边也见识过有孕妈在怀孕期间公考上岸的,并且在产后也如愿获得了自己心仪的职业岗位,所以想要公考的孕妈也一定要加油!但也要注意好孕期的休息,不要过度疲劳影响到胎儿。
重要提示:公务员的招聘在正常的情况下是不会拒收孕妇的,除了一些特殊的岗位以外,而孕妇考生考试通过以后,可以申请延缓录用,等到自己怀孕结束后在继续相关体检手续,完成入职报到。孕妈们在报考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当地的招聘公告,对于自己怀孕的情况也要提前告知。
今日话题:在你的身边,参加公考考编的人多吗?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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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务员确认,公务员拟录用后还有什么流程?
1. 资格审查: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包括学历、年龄、工作经验等。
2. 笔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笔试,测试其基本知识和能力。
3. 面试:对通过笔试的申请人进行面试,测试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4. 考察:对通过面试的申请人进行考察,包括个人品德、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
5. 终审:综合考察结果,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6. 公示:公布最终录用人选名单。
7. 培训:对录用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岗位培训、政治理论学习等。
8. 任职:录用人员正式上岗,开始履行公务员职责。
不同招录单位的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招录公告和招聘单位的通知为准。
2. 公务员转正定级的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五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本人对试作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第七条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一)突破机构规格、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二)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三)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综合管理类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
在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前,其他类别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按照本规定办理。第九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新录用人员的任职定级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28日发布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人发[1997]33号)同时废止。
3. 如何确定公务员考试用哪张卷子?
看单位的级别,通常省级以上的单位就用A类试卷。地市级的用B类,在报名职位表里有单位的级别。
报考市县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职位的考生,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报考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职位的考生,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报考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职位和乡镇机关职位的考生,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 招考职位使用哪类试卷,招考简章职位表中会有明确标注。
4. 公考体检待确定是什么意思?
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情况做出体检结果。体检中如果发现不能确定疾病性质需要进一步检查确诊的,可由主检医生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其他辅助检查项 目,体检机构也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
经过体检难以给出明确结论,体检机构建议进一步检查的,不属于复检
5. 公务员登记归组织部哪个科管?
(一)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作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登记的审核、审批、备案工作。领导成员的公务员登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二) 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市(地)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市(地)级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干部人事部门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所在机关审核,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省级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干部人事部门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所在机关审核,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三) 中央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干部人事部门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并审核,所在机关审批后,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 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省级机关审核,中央垂直管理机关审批后,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省垂直管理机关审核,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6. 公务员调入公安局怎么授衔?
厅(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厅(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处(局)级正职为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处(局)级副职为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科(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科(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科员(警长)职为三级督至三级警司; 办事员(警员)职为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7. 公务员有关于录用孕妇的规定吗?
导读:近年来,我们考公的人数也是越来越多,很多人都开始选择报考公务员来实现自己人生的就业选择。但在这过程中,女性报考人员就难免会遇到一个问题:怀孕后会影响到自己日后的公务员录用吗?毕竟孕妇在现在的就业环境中,并不是一个特别好的对象。
很多孕妇在就业工作中就遇到了不少的歧视或者是区别对待的问题,很多孕妇是在上岸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的,就很害怕因为怀孕的问题而错失了录用的机会。那我国公务员的录用上有没有关于录用孕妇的规定呢?孕妈也能被录用吗?
在这里,答案是肯定的,我国一直都倡导女性职场就业的公平性,对于怀孕的女性来说,不仅仅是同样能够报考公务员,而且即便是怀孕了也不会影响到后续的录用情况。而这只是一个大体的原则问题,虽然孕妇在公务员就职中并不会受到影响,但却不排除一些特殊情况的存在。
就好比孕妇本人所报考的岗位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并不适合孕妇人群就职,那么哪怕是孕妇已经顺利通过了笔试部分,也有可能会出现无法录用的情况。事业单位在对待孕妇的时候,如果孕妇已经通过了考试、笔试和面试,面对条件符合的对象,针对其特殊情况,都会选择暂缓录用的方式。
所谓暂缓录用,也就是说在怀孕期间孕妈可以延迟到工作岗位报到,等到孕期结束之后在完成后续的报道工作。因为在用人单位的入职体检中,是有一个X光的项目的,但这个项目孕妇本人是做不了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孕妇即使是能够参加体检,报告也会因为缺少X光而无法判定合格。
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就会将这一个就业的名额暂时保留下来,等到孕妇生完宝宝之后,再去把入职体检报告补完,只要情况不出别的问题,用人单位一般都会让孕妈产后继续入职。而产后入职报到的时间,是需要根据不同单位以及孕妇的实际情况来相互协商的。
所以说,虽然孕妇在报考公务员和录用中会存在一些麻烦的特殊情况,只要个人的情况和报考岗位符合也会有被录用的可能。 因此,考上了的孕妈也不用为自己的录用问题担忧,非特殊情况事业单位是无法拒绝孕妇入职的,孕妈做好相关的入职工作后,就可以回家待产,生完宝宝再正式入职上班。
当然了,作为孕妇在报考公务员的时候,还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的:
1、具体的地区报考录用的情况,孕妇最好是能够事先了解清楚,因为每个地方的单位相关的规则是不一样的。所以,孕妇在报考之前一定要认真研读好招聘的公告,看有没有表示那些情况下是不录用孕妇女性的,亦或者可以直接打电话去招考单位去了解实际的具体情况。
2、对于自己怀孕的事实一定要提前告知,不要对自己的情况有所隐瞒。这主要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避免在体检的过程中安排到的X光检查对胎儿造成不良的伤害,另一方面也能让单位事先做好评估,以确定孕妇本人是否符合该岗位的就职条件。
最后,在小编的身边也见识过有孕妈在怀孕期间公考上岸的,并且在产后也如愿获得了自己心仪的职业岗位,所以想要公考的孕妈也一定要加油!但也要注意好孕期的休息,不要过度疲劳影响到胎儿。
重要提示:公务员的招聘在正常的情况下是不会拒收孕妇的,除了一些特殊的岗位以外,而孕妇考生考试通过以后,可以申请延缓录用,等到自己怀孕结束后在继续相关体检手续,完成入职报到。孕妈们在报考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当地的招聘公告,对于自己怀孕的情况也要提前告知。
今日话题:在你的身边,参加公考考编的人多吗?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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